“大学”和“学院”不是随意取的
我国目前的本科院校分为大学和学院。教育部对大学与学院的区别有明确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校应当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实力、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相应规模,能够实施本科以上教育。
一般来说,大学的要求高于大学。但这并不意味着大学必须优于大学。在某些专业中,一些学院的教学和科研水平可能高于一些大学的同一专业。根据教育部2006年9月28日的说法,日发布的《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普通本科学校独立设置的学院与大学的主要区别在于:
大学:全日制学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研究生人数不得低于全日制学生总数的5%。
学院:全日制学生规模应在5000人以上。
大学和学院对主要学科及其覆盖专业的设置、学科类别学生人数的配置、硕士学位授予点的数量和普通本科专业的总数有不同的要求。
1. 在人文、社会、科学、工程、农业、医学、管理等学科中,学院应有一个以上学科作为主要学科,大学应有三个以上学科。
2. 学院主要学科应能覆盖学科3个以上专业;大学各主要学科的普通本科专业应能覆盖学科3个以上的一级学科。各主要学科全日制本科以上学生不得低于全日制本科以上学生总数的15%,至少有2个硕士学位授予点,普通本科专业总数至少20个。
2师资队伍
大学与学院教师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专职教师数量、研究生、博士生教师比例、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以上、正教教授岗位教师数量等。
1.学院成立初期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28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比例不低于30%,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不低于30%,具有正教职务的专任教师不少于10人。
2.研究生学位在大学专任教师中的比例一般应在50%以上,其中博士学位的比例一般应在20%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400人,其中具有正教职务的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100人。
3教学与科研水平
大学和学院都应具有较强的教学实力和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育部组织的教学水平评价中,评价结论应达到“良好”以上。大学还需要达到以下标准:
1.在过去两次教学成果评选中,至少有两个项目获得了国家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
2.科研水平达到以下标准:
(1)近五年来,以人文社会学科为主的学校年均科研经费至少达到500万元,其他高校年均科研经费至少达到3000万元;
(2)近五年来,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至少2项应获得国家级奖励;
(3)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至少2个,重点学科2个;
(4)一般应至少有10个硕士点,并有5届以上硕士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