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点内容
为充分发挥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在人才培养上的各自特色和优势,选择部分市属普通本科高校与高职院校开展贯通分段培养智能产业技术技能型人才项目(以下简称“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试点。)让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的考生,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方式录取为“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学生。学生完成3年高等职业教育学习任务并能获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者,经转段考核录取后,再到本科高校就读2年,完成本科教育学习任务,符合相关要求,可获得本科高校颁发的普通本科层次(专升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5年学习期间,由试点本科高校牵头,高职专科院校参与共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互相衔接贯通的培养方案,联合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试点范围
1.试点院校范围
为满足智能产业等战略新兴产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参与试点的普通本科院校应为市属转型发展普通本科院校,高职专业院校应为重庆市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
2.培养目标
各试点专业培养适应我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要求,德、智、体、美、劳发展的;具有良好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必要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较强的工程技术技能实践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的;掌握智能产业领域相关应用技术,能在智能产业领域内解决实际工程技术问题的应用技术技能人才。
(三)招生管理
“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高职专科段招生对象为“高职分类考生招生”的“普通类”考生,其报名、体检、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环节的具体要求,按《关于印发2018年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招发〔2017〕19号)和《重庆市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学籍管理
该项目学生学籍根据录取选拔情况予以分段注册。前3年注册专科层次学籍,执行高职高专收费标准,享受高等职业教育有关财政政策。学生在规定年限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若放弃转入本科阶段学习者,由专科院校,按其相应规定和要求,发放相应证书。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因个人自身因素,不再保留其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的资格。欲转入本科阶段学习且能获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经转段试点高职高专院校过程考核、试点本科高校综合测试合格后,对口升入本科高校对口专业就读2年制专升本专业,予以本科学籍注册,执行本科高校收费标准,享受普通本科学生有关财政政策。学生按规定年限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标准,由试点本科高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升本)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在试点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转学或校内转专业的,视为放弃试点项目资格;在试点本科高校学习期间,亦不得转学或校内转专业。其他类型高职和本科教育学生也不得转入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试点专业。
(五)教育教学
教育教学按照“贯通设计、分段实施、分工合作”原则进行。按照“5年一体化贯通分段培养”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共同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转段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原则上由试点本科高校成建制单独编班开展教育教学。
(六)转段考核
“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学生转段考核包括试点高职专科院校过程考核、试点本科高校综合测试。学生在高职专业阶段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的,不得参加转段考核并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过程考核、综合测试淘汰率由试点高职(专科)院校、试点本科高校根据培养目标和培养质量共同确定,报市教委、市考试院同意后执行。